移送其他法院管辖,保全怎么办
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后,保全措施由受移送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处理,原法院不再享有处置权。具体处理方式如下:原法院无权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原受理法院在移送管辖后即丧失管辖权,无权作出续保、解除保全或变更保全的裁定。
管辖权异议案件移送后,原财产保全并不会解除,应当根据管辖权移送的情况一同移送,由接受方对财产保全的相关情况进行认定,作出合法合理的司法判决后,再解除财产保全行为,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所以原财产保全措施无效,不能将财产保全措施一并移送的。且解封财产保全的只能是原法院,而非新法院。
确认保全信息,核实通知真实性首先需仔细核对通知内容,明确保全措施的具体类型(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实施期限、执行法院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将案件移送管辖的,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就适用裁定,会出具裁定书。
移送后的管辖认定:若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以接受移送后作出有关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法院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
法院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存在以下区别:前提条件:管辖权转移须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才能进行;而移送管辖不需要接受移送法院的批准。对象:管辖权转移的核心是管辖权本身;移送管辖主要是对具体案件进行移送。法院级别:管辖权转移一般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移送管辖既可以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也可能涉及上下级法院。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管辖权的拥有状况:移送管辖:法院本身并没有管辖权,因此需要将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转移:原本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某些原因,将案件转移至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转移的是管辖权本身。移送管辖:移送的是具体的案件。涉及的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通常是从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到原本无管辖权的法院。移送管辖:则是从原本无管辖权的法院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区别:①管辖权转移是有管辖权的法院把案件转移给原来 没有管辖权的法院,B 选项错误;移送管辖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A 选项错误。
法律分析: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起诉后被告住所地变更的,是否需要移送管辖?
『One』,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Two』,因此,受诉法院在接到案件并正式受理之后,应遵循管辖恒定原则,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转移管辖,否则不能擅自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法院处理。综上所述,受诉法院在案件已被其正式受理的情况下,若不遵循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此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Three』,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分析说明:一般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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