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贵州汇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变更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批准,被警告、通报批评,罚款10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陈某(时任贵州汇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对贵州汇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变更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批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