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律师,长沙房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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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伟的业务开展

杨建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3月,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

杨建伟律师,男,出生于1961年,国家一级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1989年开始执业,现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杨建伟律师担任的社会职务为: 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湖南省证券市场法制研究会理事 、 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 、 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长沙市法学会理事 、 长沙市律协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 、 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手房网签一定要通过中介吗,不通过中介如何网签?

1、二手房网签可以不找中介。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规定,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还可直接签订纸质合同文本。当然,签订纸制合同文本的,可到中介协会和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购买,也可上交易管理网外网下载。

2、如果不通过中介网签,但想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和进行网上签约的,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到房产局或当地建委咨询,办理信息公示和网上签约。一般情况下,应该双方夫妻到场,并确认待购或待售二手房未交由中介出售,否则就只能通过中介来网签。

3、二手房网签是可以不找中介的。如果个人不通过中介公司卖房,但想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和进行网上签约的,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到房产局或当地建委咨询,办理信息公示和网上签约。但是通过中介会更加便利,省去很多自己去做的环节。

4、二手房网签不可以在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都是需要去当地的房管所办理的,中介公司不具备网签的资格。并且办理二手房网签,最好是本人去签。二手房网签之后,可以在相关的房管所网站上查询的到。二手房网签流程是什么?买卖双方当事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5、一般情况下,应该双方夫妻到场,并确认待购或待售二手房未交由中介出售,否则就只能通过中介来网签。 网签备案数据信息来源于房管局,通常情况下与房管局信息更新保持一致。如果在房管局网站上已查询到网签信息,即可说明网签备案已经成功。

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1、长沙离婚财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根据财产收取的,不到十万元的会按照总财产的百分之七进行收入,最少不低于五千元;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的会按照财产总额的百分之六进行收取,总之财产越多律师收取的服务费也就越多。

2、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3、长沙离婚律师服务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如果不涉及财产分割的,大概就在3000-10000不等,地区经济水平较差的,费用就比较低,经济水平较高的,收费就比较高,在长沙,正常水平大概在5000元上下不等,这是大多数离婚诉讼律师的收费水平,但是如果律师知名度高的,收费会超出这个范围。

4、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1000元到3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5、法律主观: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

房屋仲裁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房屋仲裁?

房屋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申请房屋仲裁的条件:(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自愿将彼此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

法律分析:房屋仲裁就是在房产纠纷中,当事人向仲裁机构寻求救济,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法律分析:房屋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然后按照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裁决,并受判决书约束的制度。申请房屋仲裁的条件有: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有相同的意思,并且自愿将双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

可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是怎样的?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2)因不可抗力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3)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4)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或解除地产买卖合同:(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2)因不可抗力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3)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4)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3、开发商的资质不齐全。购买的房屋本身存在权属争议。购买的房屋还存在抵押,并且抵押尚未被解除。购买的房屋本身就属于不能交易的房屋。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况,并且也已经超过了合理的期限。开发商擅自对方房屋设计做出了变更。

4、买房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出卖方迟延交房。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戴勇坚主要经历

1、戴勇坚律师,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擅长处理民商法律服务,尤其在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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