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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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1、综合《民法总则》当中的规定来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了五种。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2、法律分析:(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3、依据《民法总则》当中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不可抗力。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的。开始继承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与终止有什么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 中断只是暂时中断了本次程序,案件还可以继续进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终止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力的消灭。结果不同 中断只是暂停了本次程序,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2、法律效力不同:- 中止:仅暂时停止本次程序,案件并未终结。- 终止:执行程序停止,且当事人丧失申请执行权利。 结果不同:- 中止:可重新申请执行,无执行期限限制。- 终止:执行程序停止,不再恢复。 产生条件不同:- 中止: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法院需暂停执行。

3、结果不同:- 中断后,诉讼程序可重新开始,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止后,诉讼程序在原因消除后可恢复,当事人可以继续行使诉讼权利。- 终止意味着诉讼程序结束,不再恢复,当事人无法再提起诉讼。

4、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5、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6、诉讼时效中止终止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具体有哪些

1、依据《民法总则》当中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不可抗力。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的。开始继承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

3、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4、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军事行动等无法预见和避免的情况,这些事件导致权利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请求权。

5、法定代理人的确立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可能触发诉讼时效的中止。 其他特定情况,例如在继承开始后,若继承人尚未确定或遗产管理人未确定,诉讼时效同样可以中止。

中止诉讼时效的条件是什么

1、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包括: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基于法定事由。这些法定事由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这些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法定事由需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

2、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

3、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不可抗力。像是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这些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4、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军事行动等无法预见和避免的情况,这些事件导致权利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包括: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基于法定事由。这些法定事由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这些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法定事由需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

法律分析:(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有当事人死亡,需要让其继承人表态,看是否参加诉讼。有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并且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在终止之后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当事人因为不可抗拒的情况,导致不能参加诉讼的。

丧失代理权或行为能力,则诉讼时效中止。第二类情况是继承开始后,如果尚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诉讼时效亦会被中止。第三类情况是权利人可能被义务人或他人控制,导致无法主张权利,此时诉讼时效会被中止。第四类情况指的是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这些情况也可能会触发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各举一案例,多谢!!

诉讼时效中止的案例:甲于2010年6月1日因交通事故受伤,欲起诉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失。诉讼时效为一年,至2011年5月31日届满。5月29日,当地发生水灾,全县道路被水浸,无法通行,直至6月2日恢复正常。由于水灾属于客观原因,导致甲无法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你提起诉讼后,在诉讼时效将要结束的最后六个月内(只能在最后六个月之内),因为客观原因,如天灾人祸,无法进行诉讼。案例:甲于2010年6月1日因交通事故受伤(诉讼时效为一年),欲起诉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失。诉讼时效至2011年5月31日届满。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这是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所作出的规定。但由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权利人应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也不尽相同,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开始的日期也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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