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分别是什么意思,能够举例说明。
诉讼时效中止:这指的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或特定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计算将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断:此情况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中,若出现法定事由,使得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待中断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将从头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进行中的诉讼时效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中断是指诉讼时效过程中,因当事人请求、承认债务、提起诉讼等行为发生,导致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的情况。具体来说,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前两年内,采取了上述任何一种行为,时效期限将从该行为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继续为两年。
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此时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导致的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这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债权人无法行使请求权。一旦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诉讼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由于债权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双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是时间暂停计算。举例说明: 权利人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电线短路而发生火灾,虽然属于意外事件,但不构成诉讼中止事由,而是诉讼中断。此时,时间将重新计算。
什么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主要包括不可抗力与其他特定障碍: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权利行使无法进行。军事行动:战争、武装冲突等军事行动造成的社会动荡,影响权利的正常行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外部事件,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使得权利人无法有效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这些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以下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依据《民法总则》当中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不可抗力。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的。开始继承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
1、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且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剩余时效期间不足六个月的,一律补足六个月。具体解释如下:中止时间点: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因为某些原因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2、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且中止的期限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直至满六个月或者剩余时效期间补足六个月为止。具体来说:中止条件:诉讼时效中止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且需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
3、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且中止的期限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算,直至满六个月或剩余时效期间补足六个月为止。具体来说:中止条件:诉讼时效中止的前提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4、《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总结:各国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时间的规定虽有所不同,但均旨在保护权利人在特定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5、诉讼时效的中止: 发生时间: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效力:中止时效期间不计入时效期间,即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以前进行的时效仍有效。 诉讼时效的中断: 发生时间: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任意时点。
6、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的一种法律制度。以下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详细解释: 中止条件: 时间条件:诉讼时效中止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
诉讼时效中止:这指的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或特定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计算将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断:此情况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中,若出现法定事由,使得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待中断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将从头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总结:各国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时间的规定虽有所不同,但均旨在保护权利人在特定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且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剩余时效期间不足六个月的,一律补足六个月。具体解释如下:中止时间点: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且中止的期限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直至满六个月或者剩余时效期间补足六个月为止。具体来说:中止条件:诉讼时效中止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且需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且中止的期限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算,直至满六个月或剩余时效期间补足六个月为止。具体来说:中止条件:诉讼时效中止的前提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这指的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或特定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的计算将暂时停止。诉讼时效中断:此情况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中,若出现法定事由,使得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待中断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将从头开始计算。
中止: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权利人无法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此时,诉讼时效的计算会暂停。 法律效果不同: 中断:权利人采取行动后,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相当于权利人获得了一个新的诉讼时效期间。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由于特定原因导致权利人在最后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形,此时诉讼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六个月。
民法基础中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怎样区分?
1、民法基础中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的区分如下: 诉讼时效的中止: 发生时间: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效力:中止时效期间不计入时效期间,即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以前进行的时效仍有效。
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由人民法院对已结束的诉讼时效,根据特殊情况予以延长。
3、诉讼时效的延长则是在已结束的诉讼时效基础上,法院根据特殊情况作出的决定,赋予权利人额外的保护期限。这一制度旨在适应特殊情况,确保权利人有足够的时间行使权利。综上,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各有其特定条件和后果,通过准确区分和应用这些概念,可以确保民法基础中诉讼时效的合理运用,保护各方权益。
4、概念: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法律分析: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区别如下: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止、中断都发生在时效期间完成前,而时效延长则发生在时效期间完成后;依据的事由不同。时效中止、中断根据法律明文规定的事由,而时效延长的事由法律无明文规定;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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