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物合同 物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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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物合同

法律分析:要物合同 即 实践合同 。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劳动法中,那什么叫诺成合同?什么叫要物合同呢?

1、诺成合同是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成立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大家签个字握个手合同就成立;要物合同就是要实际货物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合同才能成立。

2、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3、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4、诺成合同,亦称不要物合同,其定义为双方当事人通过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告成立的合同,无需通过交付标的物或其他形式要件即可成立。这类合同通常涉及的是一种相对简单的交易,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要式合同则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

5、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诺成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相对应的是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险合同、赠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

诺成合同,亦称不要物合同,其定义为双方当事人通过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告成立的合同,无需通过交付标的物或其他形式要件即可成立。这类合同通常涉及的是一种相对简单的交易,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要式合同则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是什么

1、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2、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3、所谓实践合同,也称为要物合同,是指除了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以外,还必须进行实物交付或进行其他实际事项处理才可生效的合同类型。例如,借贷合同便属于此类。这主要依据除双方意思表示外,合同是否需进一步实现现实因素来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两大类别。

实践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1、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因订立形式而异。当双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起成立。若采用信件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可在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进一步解析,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后即成立。

2、实践合同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当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双方采用书面合同形式时,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或按指印后成立。在签署前,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合同亦可成立。

3、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顾名思义,交付标的物,实践合同才能成立。实务中,实践合同主要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五种实践合同有哪些

1、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哪五个: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2、我国的实践性合同有五种:定金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保管合同(有例外,可约定为诺成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借用合同(或消费借贷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代物清偿协议。

3、五种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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