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价值取向不同。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除斥期间不用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如下:性质不同 诉讼时效:是一种时效规范,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它旨在敦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若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则可能导致权利的消灭或产生抗辩权。
第一,概念不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第二,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主要适用请求权,除斥期间只适用于形成权。第三,法律后果不同。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的例子
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举个例子,甲欠乙钱:甲乙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乙对合同存在某种重大误解,按合同法规定,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误解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主观: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在于: 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为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而除斥期间只有法定期间经过。 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只能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可以适用于形成权,也可以适用于请求权。 法律效力不同。
二者的区别如下: 适用对象不同。 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 构成要件不同 法律效力不同。 期间起算点不同。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
1、法律分析: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区别如下:第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构成要件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而除斥期间通常适用于形成权,如追加权、解除权、撤销权等。 期限的启动和审查方式不同: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进行审查。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相反,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都可以主动审查。
3、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价值取向不同。
4、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除斥期间不用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
5、法律分析: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因此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不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但表述为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不准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6、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如下:性质不同 诉讼时效:是一种时效规范,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它旨在敦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若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则可能导致权利的消灭或产生抗辩权。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法律分析: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区别如下:第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构成要件不同。
【法律分析】:第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除斥期间不用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
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 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举个例子,甲欠乙钱:甲乙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乙对合同存在某种重大误解,按合同法规定,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误解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前者仅适用于请求权,后者主要适用于形成权;前者会导致胜诉权消灭,后者导致权利本身消灭;前者可以中断、中止、延长,后者为不变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联系和区别
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价值取向不同。
第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第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分析:第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第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法律分析】: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价值取向不同。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除斥期间不用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
【法律分析】:第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法律分析】: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目的在于否定原来的关系,维护新的关系,除斥期间的目的在于维护原来的关系。(3)适用条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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