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南京律师|原配究竟是向出轨方还是第三者追索损失?
原配既可以向出轨方追索损失,在符合条件时也可以向第三者追索财产性损失,但一般不能直接向第三者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等非财产性损失。
若离婚时未主张,但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婚外情),仍可在一年内起诉。案例中张三在离婚后6个月内起诉,符合时间要求。证据要求需证明婚外情与离婚存在因果关系,且过错方行为达到法定严重程度。
民事赔偿:无过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赔偿金额通常高于同居情形,可能达到5万元以上,并可要求重婚方承担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过错责任(如少分或不分财产)。特殊情形:破坏军婚罪的加重处罚法律定性:若出轨对象为现役军人配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结婚,构成破坏军婚罪。
在当地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后,经法院诉讼离婚的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出轨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向出轨方请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旨在补偿无过错方因出轨行为所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律师|南京律师|恋爱期间所购置的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
在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若认定为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就可依据此条要求返还财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离婚时房产价值的分割,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房屋现价值,协商不成则通过评估确定,以市场费用评估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折价款,通常以提起评估申请时为基准日确定房屋价值,但特殊情况会结合实际判定时间节点。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分割根据以下情形处理:房屋被认定赠与。如果情侣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另一方要主张房产为出资方赠与的关键就是证明出资方有证明的意思表示。房屋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其一,如果情侣双方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订婚后分手,共同购置的“婚房”分割需以“共有基础丧失”为前提,结合出资比例、购房目的等因素综合判定,不必然均等分割。 具体分割规则如下:案由认定:若恋爱期间未形成稳定同居关系,房产分割纠纷应定性为“共有物分割纠纷”,而非“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情侣一起买房分手后房产归属及分割需根据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及书面约定综合判定,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并分割。具体分析如下:书面约定优先:若情侣在购房时签订了书面协议(如《共同购房说明》),明确约定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或按出资比例共有,则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律师|南京律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婚外情,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婚外情,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分析如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条款延续),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兜底条款)。
原配既可以向出轨方追索损失,在符合条件时也可以向第三者追索财产性损失,但一般不能直接向第三者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等非财产性损失。
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可以依法主张精神赔偿,法院可能支持无过错方的诉求。具体分析如下:法律依据与核心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与他人同居、重婚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事赔偿:无过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赔偿金额通常高于同居情形,可能达到5万元以上,并可要求重婚方承担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过错责任(如少分或不分财产)。特殊情形:破坏军婚罪的加重处罚法律定性:若出轨对象为现役军人配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结婚,构成破坏军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出轨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向出轨方请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旨在补偿无过错方因出轨行为所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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