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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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7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ST帕瓦(维权),代码:688184 )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张宝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ST帕瓦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5年3月25日,ST帕瓦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ST帕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4月30日,ST帕瓦发布《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ST帕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买入ST帕瓦股票,并在2025年3月25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帕瓦股份维权入口)

  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9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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