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夫子书斋店(个体工商户)成立 注册资本2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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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夫子书斋店(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罗华,注册资本2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夫子书斋店(个体工商户)成立 注册资本2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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