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2年改一年
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
法律分析:抗诉是时效是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赔偿的,延付或拒绝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起诉期限的适用规定 历史背景:对于2000年3月10日之前提起的行政诉讼,不能直接适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有关最长不得超过2年起诉期限的规定。
如果行政机关告诉你了起诉期限六个月,按照六个月计算,如果没有告诉你,一般行政行为五年内知道,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超过五年知道,不保护。
比较高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法律依据
『One』,比较高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Two』,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行政诉讼案件,是起诉期限的基本标准。
『Three』,”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多久
行政诉讼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时间,这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公民对相关行政不作为事件进行诉讼处理的,应当在知道该行政不作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合法的提出。 行政诉讼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行政不作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下是关于行政诉讼时效的详细解释:基本时效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特殊诉讼时效规定涉及复议的情况:根据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假使在五年后才知道,那么从知道时起算诉讼时效为两年,届满五年也是一样,都是从知道时开始起算,但诉讼中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权益。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比较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诉讼时效的解释
『One』,比较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诉讼时效的解释主要体现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旨在鼓励当事人积极主张权利,并规定了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时的特殊计算方式。行政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 行政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当事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惩罚那些怠于行使权利的权利人。
『Two』,其一般期限为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针对不动产案件)或五年(针对其他案件)。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以当事人主观感知权利被侵害为标准,强调“权利”。其一般期限为三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适用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间。
『Three』,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行政诉讼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Four』,比较高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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